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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为患病当事人送上执行款

一直以来,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始终坚持执行工作六项理念服务大局,对特殊群体采取“直通车”的服务方式,亲自上门办理,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申请执行人周某与刘某、李某等人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判决后,被执行人刘某、李某等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周某向顺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顺河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对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同时派出财产调查组到各银行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最终查得被执行人刘某、李某存款共45000元,并依法裁定将该笔存款扣划到法院账户以偿还申请执行人周某的债务。

当被执行人的存款扣划到账后,负责执行的法官通知周某到法院领取该笔执行款时,得知周某因冠心病急需钱到医院治疗,不能前往法院领取扣划的45000元执行款,于是执行法官当天下午驱车前往周某家中亲自将该笔“及时”款送到申请执行人周某手上。周某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感动得流下了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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