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忙履行
近日,开封顺河法院执行局法官在申请人王某的密切配合下,通过拘传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1年,李某因经营生意的需要,向王某赊购价值10万元的中药材,后经双方结算,李某尚欠王某药材款5万元,李某向王某出具欠条一张,并约定还款日期。后王某多次向李某催要药材款未果。2022年9月,王某将李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判决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王某支付药材款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未能按时履行给付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收到文书后,未按执行通知书限定的期间履行义务,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面对李某逃避执行的行为,法院在申请人王某的密切配合下,成功将李某拘传至法院,对其释法明理,告知李某某下一步如果再不配合执行并履行义务,将面临拘留甚至追究拒执罪等法律后果,彻底打消了李某的赖账侥幸心理,最终李某将拖欠的货款5万元一次性履行完毕,至此案件顺利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