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起纠纷 异地拘传促和解
近日,李某等三位申请人在拿到各自的执行款后,激动地向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表达了谢意。
张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分别向李某、杨某、李某某三人借款30000元、50000元、40000元。借款期满后,张某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李某等三人只得将张某诉至法院,后顺河区法院判决支持李某等人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李某等三人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张某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但张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同时,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查找张某,也未发现其下落。
“你们快来,我们找到他的住址了,他人现在就在郑州市某小区,我们三个都在这里看着呢。”近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李某的电话得知张某的具体下落后,立即驱车前往。到达后,将张某拘传至法院。
在法庭调解室里,执行法官对张某耐心释法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张某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开始联系亲友筹款,最终向李某、杨某、李某某三人分别支付了20000元,并就剩余款项达成了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