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搜索:

执行和解皆欢喜

你们法院是公正的法院,你们法官是真正为人民办事的好法官。”这话是近日开封顺河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王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共同的心声。这个案中被执行人李某与王某达成执行和解并自动履行了义务,这一长达十一年的债务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2013年12月被执行人李某以投资为由先后向王某借款42000元,并以其一套小型住宅用地作为抵押,但是还款期间届满后,被执行人李某在偿还3000元后以种种理由推脱偿还义务。王某2017年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偿还借款,李某拒不出庭,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要求李某偿还王某借款本金39000元并以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付利息。

判决生效后,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但是因被执行人李某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终止。直至十多年后的今年4月份,王某得知被执行人李某所在的单位油厂因企业改制,政府会补偿李某一笔钱,遂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在依法受理此案后,执行法官找到有关单位了解情况并多次前往被执行人李某家中做其思想动员工作,李某表示这么多年并非其故意欠王某钱不还,只是多次投资失败致使无力偿还债务,目前生活也困难,单位改制得到的钱虽然不多也尽量偿还王某。本案在执行中王某也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的困境,自愿放弃对借款利息的要求。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了执行和解并且履行完毕。


您可能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