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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近日,开封顺河法院执行法官顺利执结一起因借款而引发的强制执行案件。在被执行人赵某名下房产即将开拍前夕,其本人及家人主动来到法院,履行部分还款义务后,与申请执行人张某达成了和解协议。

2021年5月19日,申请执行人张某因被执行人赵某、王某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向法院起诉,经法院居中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赵某、王某于2022年7月18日前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利息0.2万元。但履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一直拖欠未予偿还。后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陆续偿还了2万余元借款,但因当时案涉房产无法处置,故剩余3万余元未全部执行到位。

2023年10月,案涉房产已具备处置条件,申请执行人张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案件再次进入执行程序后,顺河法院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赵某、王某,并送达了相关文书,在多次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未果的情况下,对被执行人赵某名下的房产启动了评估拍卖程序,就在即将开拍的前夕,被执行人赵某及其家人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为了保住自己的房子,主动到院联系执行法官,请求暂停对房屋的拍卖并表示正在积极筹款还钱。执行法官随即通知申请执行人张某来到法院,经过核算对账,被执行人当场向申请人张某一次性偿还了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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